回答:
LPR是从2019年10月8日开始执行的,这是中国人民银行早在2019年8月25日发布的公告里就有说明的,规定从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
而在2019年12月28 日,央行又发布了公告,称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或者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而贷款利率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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