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信用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即可立案,不过这个规定是2009年发布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通胀的深入,1万元在目前已经不算大钱,所以2018年国家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金额进行了调整,201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也就是说,从2018年12月1日后信用卡诈骗罪定罪量刑的起点是“透支本金超过5万元以上的”才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5万元以下的信用卡透支无论是“恶意透支”还是“善意透支”均不再承担刑责了。
本案例
欠8个银行信用卡,金额合计50万元,平均每家欠款金额为:50/8=6.25万元,已超过5万元的标准了(即使各家金额不一样,肯定也有其中几家已经超过5万元了)。所以说你的欠款金额已经达到了立案的标准了,当然单纯欠款并不一定会判刑,因为按照信用卡诈骗罪中,对于恶意透支的规定如下:所谓恶意透支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你直接不接电话,这个完全可以直接认定为恶意透支,因为你一点配合归还的意愿都没有,所以说银行正常最后会采取对你进行诉讼的方式解决。
涉诉之后,法院会采取一切可以联系到你的方式联系你,如果你一直未回馈,法院会通过报纸公示当作告知。
如果你应诉,一般法院会采取协调,如果你直接逃避不予面对,那么法院会直接判银行胜诉,按照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你会被通缉,一旦抓住,坐牢妥妥的,同时你名下的全部个人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账户以及 你名下的全部车房等资产都会被冻结查封,用于归还银行的信用卡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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