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后,高额的违约金和利息让逾期持卡人苦不堪言。以前很多逾期的朋友尝试过和银行协商减免,但是效果甚微。现在最高人民法院针对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出台了新规,想和银行协商减免的朋友们,要注意了!
最高法发布了《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已经于今年5月25日起施行,建议有这方面诉求的朋友们,认真研究一下相关规定。这项规定对银行卡纠纷,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重点在这个第二条(见下图)。
第二条:发卡行在与持卡人订立银行卡合同时,对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格式条款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持卡人没有注意或者理解该条款,持卡人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对其不具有约束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发卡行请求持卡人按照信用卡合同的约定给付透支利息、复利、违约金等,或者给付分期付款手续费、利息、违约金等,持卡人以发卡行主张的总额过高为由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国家有关金融监管规定、未还款的数额及期限、当事人过错程度、发卡行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如何理解新规?
一:发卡银行有权收取相关的利息和违约金,但是前提是必须对持卡人履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这些义务的话,持卡人针对这个利息、违约金条款可以不认。
二:相对以前,法院判决基本都是偏袒银行,判决结果也是以银行诉求为准,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一分都没少(见下图)。现在的话,法院对减免利息、违约金,有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只要持卡人提出减免请求,法院不需要征得发卡行的同意就可以酌情减免。
相比以前找银行协商分期的时候,持卡人是很被动的,银行需要考虑自身利益,如果说银行不同意,那么真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那么现在新规施行后,把是否能够减免,能减免多少的这个权利,交给了法院,由法院综合衡量,用司法权力来及时化解金融风险和社会矛盾,让双方都能从司法审判中,获得公平公正的判决。对于信用卡逾期无力偿还的朋友来说,尤其是逾期时间很长,已经产生了很多违约金和利息的朋友来说是个好消息。
但是,不能误解为欠了信用卡就不用还了,本金和合理的利息肯定是要还的,毕竟银行是国家的盈利机构,不是慈善机构。如果你确实没有还款能力,银行把你起诉了,法院也会本着公平的原则,综合考量,酌情减免违约金,相对会减轻你的还款负担。但是,如果你仍然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进行还款,那么接下来的强制执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等司法流程还是和以前一样。
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7月2日裁决的一起交通信用卡纠纷案例分析(见下图),最明显的对比是,违约金3个字从判决书中消失了,但是高额的利息依然存在,判决还款期限是10天,没有出现可分期还款的判决,对于被诉持卡人还款压力仍然巨大,不执行判决文书的话,将面临被司法强制执行。
新规施行后,银行的分期和减免协商政策开始放开,目前也是逾期协商的好时机,如果你有分期还款能力的话,也不至于被银行起诉,能在被起诉前和银行协商减免后停息分期,每月按时还款,即可安心工作和生活;否则,催收天天骚扰,被起诉后,虽然能减免违约金,但是短时间内还款压力会特别大。如果不知道如何跟银行协商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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