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在平台发表评论称:“之前我自己跟银行客服沟通过好几次,都没有申请下来停息挂账,有的客服直接说银行没这项业务,谁知中介却办成了。”
为什么客户自己与银行谈不拢,中介却能“无往不胜”?“他们这都是套路,都有剧本。”资深信用卡研究专家董峥表示。据了解,被中介视为“尚方宝剑”的就是2011年1月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即“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达成协议后,银行不会再催收或起诉,除非持卡人再次逾期。
有股份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透露,无论是中介亲自上阵还是场外指导,一般都会在三方面做足功课。第一步是“装可怜”,讲述自己遭遇失业、生病、车祸等重大变故,通常会提供各种证明。第二步是向银行证明现在的收入情况,表示愿意在能力范围内按期还款,有的会写下承诺书表决心;第三步,如果感觉银行不是很好说话,他们就会指责银行客服或催收有问题,扬言马上向当地监管部门投诉。
内存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
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2011年1月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达成协议后,银行不会再催收或起诉,除非持卡人再次逾期。
律师提醒
“灰色地带”风险多 持卡人别存侥幸心理
据了解,目前从事信用卡“债务重组”业务的中介主要是两类人:一类是律师,另一类是原来从事催收的人员。他们为逾期持卡人“出谋划策”算不算违法呢?
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桂林律师认为,相关中介机构现在应算游走于“灰色地带”,法律没有明文禁止这类业务。但是,对于持卡人来说,必须提防其中的风险。
许桂林指出,有些中介骗了服务费,没有办成也不退钱。有些中介会教唆持卡人编造谎言,怂恿甚至直接帮助持卡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比如伪造贫困证明、住院证明等。这种行为其实已构成欺诈。一经核实,借款人不仅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已付高额中介费也打了水漂。即使银行没有查出来,中介也可能利用造假的“把柄”,对持卡人进行敲诈勒索。
另外,这些中介在服务过程中获取了持卡人大量个人隐私信息,如果他们非法使用,可能会给持卡人带来更大损失。
许桂林提醒逾期持卡人,一定要谨慎对待这些“债务重组”的中介机构,勿心存侥幸,别因贪图小利带来更多风险。
据了解,广东银保监局去年9月曾发布风险提示指出,代理“处置债务”“延期还款”“减免逾期息费”等违规骗局和行为本身对债务清偿并无作用,反而存在很大的风险,有可能对消费者个人征信和经济财产等造成严重危害和损失,消费者不要听信“代理处置债务”的宣传,以免导致更大的损失。
专家观点
“反催收”联盟扰乱金融秩序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些中介现在撺掇逾期持卡人想方设法赖账,我认为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败坏了社会风气。”资深信用卡研究专家董峥说。
“他们其实就是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利用持卡人的弱点,赚信息不对称的钱。”董峥指出,如果持卡人一向还款记录良好,因为特殊情况暂时遇到困难,完全可以自己跟银行协商,正常办理。可是相当一部分持卡人在办卡的时候毫无规划,用卡的时候随心所欲,真到了没钱还债的地步,不想办法挣钱还债,反而到处寻找赖账的“妙方”。这些中介正好迎合了这部分需求。
“欠银行的钱就应该按时还本付息。这些人介入后,债主倒成了弱势群体,怎么还钱还得听欠债的。我觉得社会不应该是这种风气。”董峥说。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分析认为,与逾期协商相关的产业需要放到一个更大的框架下去看,也就是“反催收联盟”这种黑灰产业链虽然市场有需求,但反催收联盟并不是存在即合理。目前来看,其教程内容多样,既有信用卡逾期协商,也有故意教唆逃废债的,不论何种形式,都影响到了金融业务的健康运营,是扰乱行业秩序、阻碍行业发展的一颗“毒瘤”。她认为,有关部门应针对“反催收联盟”采取行动,在政策层面及时打上补丁,防止逃废债者钻空子,助长社会不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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