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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抗辩权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权利,它能够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抗辩权并不是一种单一的权利,而是分为多种类型。那么,抗辩权的分类具体有什么呢?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根据抗辩权的性质分类
根据抗辩权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即“法定抗辩权”和“合同抗辩权”。
1.法定抗辩权
法定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依法享有的抗辩权利。法定抗辩权是一种公共权利,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例如,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时,债务人可以依照合同法规定行使抗辩权。
2.合同抗辩权
合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抗辩权利。合同抗辩权是一种私人权利,具有自愿性和个体性。例如,当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债务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行使抗辩权。
二、根据抗辩权的内容分类
根据抗辩权的内容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实体抗辩权”和“程序抗辩权”。
1.实体抗辩权
实体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对合同所涉及的权利义务进行争议的抗辩权。例如,债务人可以就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进行抗辩,以证明其不应承担全部或部分的债务。
2.程序抗辩权
程序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程序问题进行抗辩的权利。例如,当债权人提起诉讼时,债务人可以就诉讼程序问题提出抗辩,如请求撤销起诉状。
三、根据抗辩权的行使时机分类
根据抗辩权的行使时机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即时抗辩权”和“非即时抗辩权”。
1.即时抗辩权
即时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内容所涉及的权利义务进行争议的抗辩权。例如,当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债务时,债务人可以就债权人的要求提出抗辩,以证明其不应承担全部或部分的债务。
2.非即时抗辩权
非即时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在一定时期内,对合同内容所涉及的权利义务进行争议的抗辩权。例如,当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债务时,债务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提出异议,以证明其不应承担全部或部分的债务。
综上所述,抗辩权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权利,可以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抗辩权的分类主要有三种,即根据抗辩权的性质、根据抗辩权的内容和根据抗辩权的行使时机。不同的抗辩权分类,对应着不同的情况和法律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行使自己的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