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孙因犯强奸罪被判处三年徒刑。他的父母通过伪造病历帮助孙非法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导致他被判处两年四个月零十二天的不执行刑期。 因犯强奸罪等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死刑后,二审维持原判,但死刑不予核准,改为死缓。在孙服刑期间,启动了重审程序,他被判处20年监禁。
2、 孙一直以“李”的名义在监狱外活动。 昆明市打掉孙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2月23日,法院对孙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维持1998年2月对孙作出的死刑判决,决定与孙出狱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判处有期徒刑25年的终审判决合并执行。12月15日,孙案涉及的9名公职人员及重要同伙的职务犯罪案件也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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