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WZ银行供货贷产品特点
额度高:供货贷的最高额度可达500万元,部分行业甚至更高。这一额度水平在同类型产品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能够满足大多数中小企业在供货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利率低:供货贷的利率区间为年化3.65%—18.25%,日利率低至万分之一。相比传统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产品,供货贷的利率更具吸引力,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期限灵活:供货贷提供多种贷款期限选择,包括3期、6期、12期和24期。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还款能力,灵活选择贷款期限,实现资金的高效利用。
还款方式多样:供货贷支持等额本金、先息后本以及随借随还等多种还款方式。这种多样化的还款方式,能够满足不同企业的还款需求,减轻企业的还款压力。
二、WZ银行供货贷申请优势
全线上操作:供货贷的申请、审批和放款过程全部在线完成。企业无需前往银行网点提交纸质材料,大大节省了时间和人力成本。
审批速度快:供货贷的审批速度非常快,通常在提交申请后的当天即可完成授信和放款。这种高效的审批流程,能够帮助企业在关键时刻迅速获得资金支持,抓住商机。
无需抵押物:供货贷是一款纯信用贷款产品,无需企业提供抵押物。这对于缺乏固定资产抵押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降低了融资门槛,提高了融资的可获得性。
三、WZ银行供货贷的适用对象
供货贷主要面向以下几类企业:
与大型企业有稳定供货关系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在供货过程中往往面临资金周转问题,供货贷能够为其提供及时的资金支持,确保供货的顺利进行。
纳税信用良好的企业:供货贷要求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A、B、C、M级(或无评级),且近两年任一年度增值税纳税额不为零。良好的纳税信用是企业获得供货贷的重要条件之一。
企业成立时间满2年的企业:供货贷要求企业成立时间至少满2年,且与核心企业合作时间至少1年。这表明供货贷更倾向于支持有一定经营历史和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
四、WZ银行供货贷的申请条件
申请供货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资质
企业类型: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企业。
成立时间:企业成立满2年。
纳税情况:正常纳税18个月以上,年纳税金额超过2万元,无10个月以上连续零申报。
纳税等级:A、B、C、M级(或无评级),D级和免税企业不准入。
企业信用: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当前不能有逾期贷款记录,企业当前无欠税,工商无异常。
(二)个人资质
年龄:申请人年龄在18—70周岁之间。
身份:法人作为贷款申请人(有无持股皆可)。
信用记录:个人征信良好,半年无2,一年无3,两年无4,近三个月查询次数不超过8次。
(三)申请材料
身份证原件:用于身份验证。
银行卡:用于资金接收和还款。
国税账号密码:用于查询企业纳税情况。
营业执照:证明企业合法经营。
发票:提供与核心企业交易的发票,发票日期必须为1年内的且非本月的。
五、WZ银行供货贷的申请流程
供货贷的申请流程简单便捷,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下载WZ企业爱普APP:通过APP进入供货贷申请页面。
2、输入企业信息:使用法人微信号登录,输入企业相关信息。
3、上传发票:扫描增值税发票二维码,验证发票信息。
4、个人认证:上传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完成个人认证。
5、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进行审核。
6、审核与放款:审核通过后,资金将在30分钟内到账。
六、WZ银行供货贷二期的含义
供货贷二期是WZ银行在供货贷一期基础上的升级和扩展。供货贷一期主要面向与大型企业有稳定供货关系的中小企业,而供货贷二期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服务范围。供货贷二期的推出,旨在满足更多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提升企业的融资体验。
1、供货贷二期的特点
服务范围更广:供货贷二期不仅涵盖了供货贷一期的服务对象,还将一些与核心企业有潜在供货关系的企业纳入服务范围。这意味着更多中小企业有机会获得WZ银行的融资支持。
额度更高:供货贷二期的最高额度可达1000万元。这一更高的额度能够满足企业在更大规模供货项目中的资金需求。
利率更优惠:供货贷二期在利率方面也进行了优化,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这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更大的利好。
审批效率更高:供货贷二期借助更先进的大数据风控技术,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企业能够更快地获得资金支持,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2、供货贷二期的意义
供货贷二期的推出,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能够帮助更多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其次,供货贷二期通过优化金融服务,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最后,供货贷二期的推出,也体现了WZ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和关注,有助于推动整个经济生态的健康发展。
综上信息我们知道了WZ银行供货贷的产品特点/申请优势,WZ银行供货贷适用对象/申请条件,WZ银行供货贷申请流程/二期含义等方面的全部信息了,如果需要申请贷款或找渠道合作,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舒融通,或者添加客服微信:1933958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