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咨询报名,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报),报满即止,不知道怎么报名的可以去社区或者村干部处问问。
2、征信审查,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由银行对贷款主体、担保人进行征信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资料申报程序。
3、资料申报,贷款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4、条件审核,团市委及市就业服务中心联合经办银行进行申请人条件、资料完备情况、担保人条件审核,审核合格的列为贷前调查对象。
5、贷前调查,由经办银行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贷前调查,重点调查创业经营实体的真实存在性、经营范围、项目前景、还款能力等,并留下核查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包含商户店内店外场景图片,以及现场核查人员和借款在商户招牌下合影的照片一张,企业招牌要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对应)。不配合贷前调查的申请人视为贷前调查不合格。贷前调查合格的列为拟放款对象,不合格的退还资料。
6、银行放贷,由贷款人本人(夫妻双方)与担保人(备用联系人)到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后,由银行按规定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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