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贷款应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毕业后的两年内,每月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毕业后第三年至第六年,每月同时还本付息。从第三年到第六年,共有48个月,将贷款总额除以48,即每月应付本金。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主要与学生申请时选择的贷款期限有关。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计算)最长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期间,是无需还款的,且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将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助学贷款有还本宽限期,时间是五年,在还本宽限期内只用偿还利息即可,还本宽限期结束后再还本付息。
若毕业后学生的还款资金较为充裕,也可以选择办理提前还清贷款手续,不存在罚息或者违约金。并且在毕业当年的9月份之前就提前还清了助学贷款,那还没有产生利息,只用偿还本金就行。而如果大学毕业后借款学生选择攻读更高一级的学位(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那还可以申请续贷,等之后再毕业还贷期限会相应缩减。
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应在毕业后及时偿还,以免逾期对个人造成不良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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