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①单位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②自愿缴存职工的计算公式为:日均账户余额×8+月均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其中,日均账户余额=每日账户余额之和/缴存天数。至于月均缴存额则按自愿缴存期间实际发生汇缴的月均缴存额核定。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而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3】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
如果我们购买的住房是一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为准。若是二手房,那么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而最低首付比例则是按如下规定执行:
①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且在广州市无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②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③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④购房人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且对应的住房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⑤购房人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⑥购房人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⑦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⑧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首付比例参照购买商品住房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出的每月还贷额还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一般来说,广州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二手楼的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则不得超过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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