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今年最好的电视剧,一定少不了这部《隐秘的角落》。此剧一出,“爬山”梗便火遍了全网,豆瓣评分更是高达9.2!
所谓人红是非多,剧也不例外。《隐秘的角落》才完结不久,马上就成了被告——
8月19日,北京海淀法院发文称,王先生和杨女士二人以侵害作品署名权为由,将《隐秘的角落》摄制单位霍尔果斯万年影业有限公司及出品单位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目前,该案已被法院受理。
原告王先生和杨女士诉称,二人与万年影业于2018年11月19日签订《网剧编剧聘用合同》,担任网剧《隐秘的角落》的编剧。该网剧共12集,委托人按照约定完成了8集分集大纲及3集剧本、故事大纲、人物小传等,并根据其要求进行了修改。在此过程中原告向万年影业交付了大量包含其独创性表达的文件资料。
2019年1月31日,万年影业基于自身原因与原告终止合作,同时明确表示最终播出的网剧所用剧本不会使用原告的工作成果。
不料2020年6月,原告在观看爱奇艺公司出品的网剧《隐秘的角落》时发现,该网剧中大量桥段、台词、人物塑造、运镜等内容使用了此前向万年影业提供的属于原告的独创内容,却并未将原告署名为编剧,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
若此事属实,两位编剧要求加上署名无可厚非。但万年影业及《隐秘的角落》主创方的说辞却与之截然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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