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连续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内无连续停缴的记录;
2、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30%,以上(含30%)的首期付款,且离购建、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时间未超过两年;
3、信用良好,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没有可能影响贷款偿还的债务;
5、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管理核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6、具有管理核心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或具有担保资格且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7、借款人有配偶的,其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再单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8、已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在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管理核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2、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3、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4、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5、上述文件准备齐全后,贷款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亲自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房屋产权归属2人以上的,须同时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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