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
一般来说,在民事判决后仍然不执行相对的责任,人民检察院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册,有效期限为二年。
如果有爆力、威协方式防碍、抵触实行情节恶劣或具备多种失信黑名单个人行为的,能够增加一至三年。
换句话说,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限最短二年,最多五年。
二、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满会自动撤销吗
合理满期了,那么失信被执行人便会从名册内撤消,假如想提早撤消,那么必须考虑下列的标准:
1、记述和发布的失信黑名单信息不精确的;
2、不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册的;
3、实行和解书且已执行结束;
4、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
符合条件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办理,人民检察院核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应当删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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