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每年的3月1日-6月30日就可以办理上一纳税年度的综合所得汇算了,若上一纳税年度已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满足房贷专项附加扣除条件却未申报的纳税人便可以申请退税,但是能退多少呢?比如房贷月供3900退多少钱?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
一、房贷月供3900退多少钱?
房贷退税金额与房贷月供无关,只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以及“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计算公式”有关。
因此,不管房贷月供是3900元还是1900元,应退税额的计算规则始终如下:
1、应退/应补税额=应纳税额-已预缴税额。若结果为负数,那么就是退税;若结果为正数,那么就是补税。
2、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年收入额-60000元(年度起征点)-社保公积金等专项扣除费用-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
其中,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即一年最多扣除12000元。
二、举例计算房贷退税金额
假设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为10万元,社保公积金等专项扣除费用一年总计1万元,除了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以外没有其他扣除项,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那么:
1、未申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时,已预缴税额=(100000-60000-10000)*3%=900元。
2、申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且进行个税汇算后,应纳税额=(100000-60000-10000-12000)*3%=540元。
两者相减,由于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因此可以申请退税,应退税额=540元-900元=-360元。另外,还可以总结一个规律,就是只要应纳税额为正数,且小于已预缴税额,那么两者相减的应退税额=12000元*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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