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如果给人做了担保,那么后续一旦借款人还款出了问题,担保人很大程度上都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需要注意并不是对方一逾期,担保人马上就要承担还钱的责任,下面就来简单地说一下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
担保人不担责的几种情况!
1、如果主合同当事人双方通过欺骗的手段或者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让担保人签字,不顾当事人真实意愿的,那么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2、超出保证责任期限不担责:根据《担保法》规定,一般担保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间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和前款规定的担保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若要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不需要担责任。
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未同意的,不需要承担责任。
5、主合同无效的:担保法第8条的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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