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事后统计,此次洪水造成平相、宰孖两寨57户村民的财产受损,村民集资修建的“风雨桥”被毁,通村水泥路、便桥、排洪渠毁损,河道被淤泥严重堵塞,河堤受损。“前几年下过比这次还要大的雨,都没有造成什么后果。要不是因为这条施工便道堵住河道,就不会造成那么大的损失,修路的公司必须承担责任。” 榕江县检察院经过初步调查,发现此次洪水不仅造成吴某等村民的个人财产损失,还导致河道堵塞、路桥毁损等公共利益受损,而且,受损群众的经济条件普遍较差,受教育程度低,依法维权能力弱。 支持起诉受损村民看到曙光在贵州省检察院、黔东南州检察院的指导下,榕江县检察院明确了解题思路,即先通过公益诉讼解决本案造成的公益受损问题,再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帮助解决57户村民财产受损问题。“之前我们虽然想起诉,但是因为没有文化不知道怎么办,现在有检察院支持,我们就有底气了!”村民们在向榕江县检察院提交支持起诉申请时高兴地说。
来源:TOOM舆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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