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信用,兰州市九大类小微企业就可获得不超50万无抵押贷款。这对长期以来受制于融资难窘境中的小微企业来说绝对是个利好消息。记者从兰州市工信委获悉,根据《兰州市万户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实施方案》、《兰州市万户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从今年开始,兰州市有贷款需求的小微企业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的银行无抵押信用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而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档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得超过20%。
扶持规划每年为3000户以上小微企业贷款
整合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培育小微企业及小微企业贴息专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助专项资金4000万元,作为兰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贷款风险补偿金,通过合作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融资贷款服务。从2015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为3000户以上小微企业融资贷款,累计扶持小微企业达万户以上。
扶持范围重点扶持九大类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贷款的对象为符合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等四部门确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规定,有贷款需求,缺少抵押物、在银行未建立合作关系的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的小微企业除外。
重点扶持从事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文化旅游、居民服务、农产品产销加工、特色食品生产、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等服务业小微企业。
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最长不超三年
根据规定,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确定,贷款金额最低20万元,最高不超5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到期归还后,可续贷一年,最长不超三年,贷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由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最高上浮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20%。
A.贷款要求无本地户籍也可获得贷款
根据规定,贷款企业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应符合以下五大条件:
一、申请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55周岁(含)以下,在兰州市内有固定住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不含港澳台居民),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拥有本地户籍;2.无本地户籍,在本地缴满社保满两年;3.无本地户籍,且在本地拥有本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住房或商用房(经济适用房、工业用房、集体性质的自建房等除外)、且房产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二、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具有稳定的、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贷款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实际控制人(含配偶)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必须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五、符合贷款银行的其他条件。
B.贷款程序贷款申请按照属地化管理
一、小微企业向所在县(区)工信部门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申请书。
二、兰州新区、高新区、各县区工信部门对受理的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推荐函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工信委。
三、兰州市工信委对全市小微企业贷款申请汇总后,分别向市担保中心和贷款合作银行出具推荐函。
四、合作银行按照推荐函受理申请并组织贷前调查,确定贷款额度并反馈市担保中心。
五、兰州市担保中心按照反馈信息对企业进行审查评估,确定同意担保额度,同时联系企业缴纳保证金及办理其他事宜,企业缴纳保证金后向合作银行出具担保函。
六、合作银行在接到市担保中心担保函后,组织放款事宜。贷款发放后,贷款银行将发放情况分别报送市工信委、市担保中心,按市担保中心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由市担保中心存档并向各县区工信部门反馈发放贷款企业名单。(中国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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