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离婚是一件令人痛苦的事情,不仅会对当事人的心理造成影响,还需要处理各种离婚证件以及相关的司法程序。其中,“离婚判决书”是离婚证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是否必须出具这个证件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从法律角度看,“离婚判决书”是必须出具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需要进行司法程序,离婚判决书是法院解决离婚案件的结果,是离婚的法律依据。如果没有“离婚判决书”,那么离婚就没有法律效力。此外,“离婚判决书”还可以用于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是保障当事人利益的重要证据。
从实际操作看,出具“离婚判决书”也是必须的。在离婚过程中,需要进行各种手续,如办理房产过户、车辆过户、变更户口等,这些手续都需要出具“离婚判决书”作为证明。如果没有“离婚判决书”,就无法办理相关手续,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
然而,“离婚判决书”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出具“离婚判决书”需要时间和费用,尤其是在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其次,“离婚判决书”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被拖延甚至无法出具,这会影响当事人的生活和工作。最后,有些离婚当事人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得到“离婚判决书”,这也会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虽然“离婚判决书”是离婚证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否必须出具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保障当事人利益的同时,也需要考虑时间和费用等实际问题,以及对无法得到“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予以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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