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中新网成都9月1日电(记者刘忠俊)9月1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成都市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的若干政策措施》(成住建发(2023)131号)通知(下称:《通知》),从优化人才公寓优惠面积标准、支持定向给予人才公寓名额指标、满足人才多元化购房需求、加强产业发展安居需求保障、扩大预留商品住房支持覆盖面、支持租购并举灵活实施安居保障等六条措施,加强人才安居保障。 《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的A、B、C、D、E、F类人才在蓉工作并取得人才安居资格后,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限制在该市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的A、B类人才在蓉工作,可享受商品住房预留房源保障。
来源:TOOM舆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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