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立五院周边片区征收冻结范围公布8月29日,济南市槐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告,对市立五院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实施冻结。 征收冻结通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一)房屋的析产和过户;(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 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四)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五)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来源:TOOM舆情监测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