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通过简化申请和审批流程,保障紧急性、经常性商务活动顺利开展,推动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规范化、便捷化,实现社区矫正和经营性生产、生活“两不误”,助力深圳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能不能外出离深?”在深圳市龙华区社区矫正对象阚某请假外出审批案中,针对社区矫正机构的审批疑虑,检察机关围绕案件焦点,经调查发现阚某是龙华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其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确有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必要性。 据悉,这是自《规定》发布后,深圳市检察机关首次以公开听证会的方式开展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监督工作的生动实践。 自《规定》实施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共推动25人次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申请获批,推动了检察监督、社区矫正监管执法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双赢多赢共赢。
来源:TOOM舆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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