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段文平)8月30日晚,万科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经第二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审议,决定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此后的5月19日,深交所对万科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对于终止A股定增事项,万科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布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并得到监管部门鼎力支持。
来源:TOOM舆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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