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基本情况2021年8月13日,江苏常州溧阳市总工会、市人社局联合组成劳动用工监督评估专项服务团队,在查看某公司休息休假制度时,发现该公司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超过98天继续休假的,按照事假处理”,并且从人力资源和部分女职工处了解到该公司长期以来一直这样执行。 办案过程及结果专项服务团队当即向公司指出了该规章制度违反《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并且向该公司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要求公司对该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整改,并组织公司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修订后的规章制度进行学习落实。 公司收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以后,当即表示一定认真对待,按照法定程序对该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公示。
来源:TOOM舆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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